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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21年度“思华助学基金”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作者:周欣  日期:2021-11-30  审核:新闻中心  点击:

各学院党委:

根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育基金会“思华助学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际情况,现将开展2021年“思华助学基金”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受助对象条件

“思华助学基金”专项用于资助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突发重大疾病或重大事故的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及面临经济、生活困难的2021级特困本科生和研究生,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申报“思华助学基金”特困生突发事件资助:

1.遵守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俭节约,品行良好。

2.学生本人遭遇突发事件(致伤或致残)或重大疾病住院(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综合保险不足以支撑医疗费用)的,可凭有效的医疗诊断书复印件申请资助。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2021年入学新生可申报“思华助学基金”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新生入学资助:

(1)孤儿或单亲家庭,严重缺乏经济来源导致新生入学困难的。

(2)父母丧失劳动能力且严重缺乏经济来源导致新生入学困难的。(残疾人应提供残疾证明)。

(3)家庭成员患重病导致新生入学困难的,凭有效医疗诊断书复印件。

(4)家庭遭受严重灾害导致新生入学困难的,出具所在乡镇(或街道办)及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

(5)家庭因突发事件导致新生入学困难的,出具所在乡镇(或街道办)及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

二、申请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

在学校下达评审通知后,由各学院向学生进行宣讲,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并递交《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思华助学基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2.学院初评

学院在学生完成申请后,按要求规范组织初评工作。所在学院经班级民主推荐、辅导员审核后,学院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依据申报人条件,确定候选人名单。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须严格按照《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实施,并通过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2)学生政治素质、遵守校规校纪情况要广泛征求班级同学、辅导员、任课教师意见并结合平时表现进行确认。

3)学院审核通过的“思华助学基金”受助学生名单,须经过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申请审批表需同时报送)。

3.学校评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助中心”)严格按“思华助学基金”评定条件召开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报送名单进行综合审查,提出学校“思华助学基金”拟资助学生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在全校进行不少于五日的公示。

4.管理委员会终审

1.学校经过公示后将本年度“思华助学基金”报“思华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资助中心根据“思华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审批结果办理资助手续,将资助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本人的银行卡。

2.资助的评选结果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书面形式报“思华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三、资助名额及标准

学校2021年度“思华助学基金”资助名额不进行具体分配,各学院根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育基金会“思华助学基金” 管理办法(试行)》及本通知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进行评选,各学院可推荐1-2名候选人。其资助标准按上述《管理办法》予以执行。

四、时间安排

1.2021年11月30日下发评选通知安排。

2.2021年12月1日至12月9日,学生申报,学院审核,并将学生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8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示,并送管理委员会审查、备案。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二○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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