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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评选2021年度“春燕助学基金”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作者:周欣  日期:2021-11-30  审核:新闻中心  点击:

各学院党委:

根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春燕助学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将于近期开展“春燕助学基金”2021年度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资助范围:在校甘肃籍(优先资助甘肃天水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报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刻苦努力,没有考试成绩不及格科目;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无奢侈消费行为;

申请者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成都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或家庭遭受重大意外造成经济困难;

4.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服务;

5.符合上述条件的孤儿、优抚对象子女、少数民族学生优先考虑;

6.资助方指定资助对象的,依照资助方的意愿执行。

三、申报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春燕助学基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如实说明申请事由及家庭经济状况,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组织初审。所在学院按要求规范组织评审,经班级民主推荐、辅导员审核后报学院党委。学院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依据申报人条件,确定候选人名单,经学院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申请审批表需同时报送)。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召开奖助学金评审会,并将评审名单在全校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名单报送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送资助方审查、备案。

四、时间安排

1.2021年11月30日下发评审通知。

2.2021年12月1日至12月8日,学生申报,学院审核,公示。

3.2021年12月9日,各学院将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8日,学校审核、公示,并送资助方审查、备案。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二○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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